[点晴模切ERP]SAP三种委外受托加工模式比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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█业务概述:A公司(委托加工公司)与B公司(受托加工公司)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,A公司进口或购入塑料米或铜带等原材料委托B公司加工成零件,双方以B公司发生的加工费进行结算
1.间接购销方式:A公司将购入的原材料销售至B公司,待加工完毕双方以原材料价格(A公司销售价格)+加工费进行结算 ■优点:以标准购销方式,双方权属清晰,即便交易中断也不影响双方货物结算 ■缺点:A公司原材料购销及双方零件购销产生大额交易印花税,加入原材料后的结算价格放大了印花税税基——集团角度 ■问题:改变后的业务模式由于生产周期的影响,原材料与加工成零件的时间差可能影响方法的应收应付互抵,产生B公司需先支付材料款的资金紧张情况,衍生对外借款利息等问题 ■考核:影响到资金占用,净利润等公司考核指标
2.直接购销方式:由B公司直接购入原材料并加工成零件销售至A公司,双方以原材料价格+加工费进行结算 ■优点:直接购入原材料进行加工的模式,减少了集团内部因结算价格引发的各种矛盾,减少交易环节,信息流通顺畅及时,节约交易税金等成本;质量追溯更便捷直接 ■缺点:大额占用B公司流动资金带来资金压力,增加了业务环节的工作量 ■问题:供应商出于对货款结算的及时性及客户资信评审等拒绝与B公司交易 ■考核:影响到资金占用等公司考核指标
3.结算加工费方式:A公司将购入的原材料移动至B公司,待加工完毕双方以加工费进行结算——集团内委外受托加工,系统支持该模式有瑕疵 阅读原文:原文链接 点晴模切ERP更多信息:http://moqie.clicksun.cn,联系电话:4001861886 该文章在 2025/4/2 14:26:34 编辑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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